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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5日下午,一場突如其來的強降雨導致玉溪中心城區部分路段積水,給群眾出行帶來不便,然而個別駕駛人的行為,卻比天氣更讓人“鬧心”。
當天,一輛小車在通過淹積水路段時未減速,濺起巨大水花,將相鄰車道冒雨前行的外賣騎手從頭澆到腳。因水花沖擊和視線遮擋,外賣騎手偏離行駛路線,所幸未發生事故。這一幕被網友發布至網絡,引發廣大網友的不滿和譴責,紛紛@玉溪交警。
接到舉報后,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交管大隊立即調取監控,鎖定涉事車輛,并通知駕駛人薛某前來接受處理。執勤民警對薛某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,并依法給予罰款50元的處罰。
交警提醒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有關規定: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時,應當停車察明水情,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。違反相關規定的,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。
(通訊員 張龍斌)
來源:玉溪日報 2025-08-07 A05版:五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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